美国西部某小镇
万茜:“为什么救我?”
对面的人没作声,还在发烧,烧得浑身都没力气,全身都是汗,衣服被子已经溻透了。不能去医院,之所以滞留在这个地方,是因为他走不远。走不远。只好在这里,不过他安慰自己,也许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递给他一杯水,男人从被子里伸出手来,却无力拿住,很难想像,一杯水都拿不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还要在这里住多久,不知道组织怎么样了,还有没有人,还会不会有人找上他。
他觉得虚弱极了,女人坐下,女人是万茜,面无表情,躺着的这个男人让她家破人亡,同样一个男人,救了她一命,还有另外十一个人的性命,都是他救的,不知道他哪儿找来十二个女人,冲进去,饶是如此,万茜她们还是遭到围攻,幸亏了他及时赶到。
万茜一言不发,再见就是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万茜朝金先生下了手,金先生擒住她的手,告诉她,我们是一伙儿的。
这么一闪神儿的功夫,有人袭击了金先生,他对那人也没留情。十一个人散了,她也想走,不过看他几乎不行了,人都走了,后来又折回来。
像演电影一样,他躺在地上,全身都是血,意识逐渐模糊,抬起头来,看见一双脚,那双脚他太熟悉不过,男人闭上眼睛,知道那双脚是万茜的。
是她,那杀他剐他都行。
那是他最后一个念头。
当然,也许她会救了自己。
今天是第几天了?万茜坐在男人床边,看着他又沉沉睡了过去,如果现在她起了杀心,他有几条命也保不住。可是,现在干这事儿不成,不地道。万茜伸手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还好烫的样子,怎么还不退呢,都几天了?身上的伤好得也慢,这几天,几乎每天她都会帮他物理降温。把他剥成一条竹笋,光溜溜的,她跟他做过夫妻,可不知怎么,看见他的裸体,她脸不期然红了起来。
她脸红起来真好看。
金先生想,从前从来没病过,真希望一直病着。一直病着,一直病着,一直病着,她就不用纠结,也不用报仇。
可是此地不宜久留,不知道什么时候......
唉,他觉得人生都不宜久留,然而没有退路,人生有去无回,没有退路。这让他感觉有点儿压抑,好了没呢?不是有点儿,是十分,十分压抑,十分压抑。
粥来了,万茜坐下,淡淡的粥香,淡淡的她身体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