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曼使者罕默德并没有朱骏想象中的勃然大怒,想反骏提出两百两白银的高价,倒让他对这种连发火铳的性能更加期待了,事实上,荷兰人在南洋失败之后,为了掩饰自己的失败,在欧洲着重渲染的就是大明的连发火铳的犀利,不是党国无能,实在是敌人太狡猾,还有一种新的火铙实在厉害,英勇的荷兰雇佣军团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这让大明火枪的声誉在欧洲十分高,简直就是为武器论者的大杀器,好像有了这东西,连荷兰人都可以拼一拼似地。
罕默德还是决定讲一点价,与朱骏一样,他的表现也同样心虚的很,在他的心目中,连发火铙售价两百两银子似乎已经给了奥斯曼人一次极大的优惠一样,讲起价来实在有些不太好意思,他有些不太自信的道:“陛下,一百八十两白银怎么样?我们已经带来了定金,只要您点头,我们立即进行交易。”
“成交。”朱骏的心几乎要跳到了嗓子眼里,史上最大的冤大头居然就这样轻易的产生了,就好像历史中鸦片战争之后满清订购洋人的火器一般,这一笔交易的利润就高达近一千万两白银,而成本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万两,重要的是,由于火器工厂乃是朝廷办下来的,日夜开工用于输送给各大军区,以及征募的新兵,因此,在工厂内堆积了至少三万支上下的存货,假若再全力开工的话,一年功夫就可以如数交货。
“至于军事教官的事,朕会择选出一支五百人的军事教官团,一年之内为贵国训练一支最强大的陆军。
”
朱骏地话让罕默德热血沸腾,事实上,在他的心目中,奥斯曼士兵作战的勇气还是不缺的,否则也不可能横扫欧亚非三大大陆,让波斯、欧洲人、北非人闻之丧胆,只是时代已经改变了,提着长矛和短剑的步兵军团已经成了过去,曾经横扫一切的骑兵虽然威力犹存,但是已不再是胜利的决定性力量,奥斯曼人要找回自己的尊严,要让敌人重新在自己的脚下颤抖,就必须与时俱进,建立一支欧洲最庞大也是最现代地火枪军团,至于白银倒是次要的,奥斯曼掠夺了超过五十个公国的财富,抢掠了无数的奇珍异宝,这些积累下来的财富是极为惊人的,一千万两白银虽然是个大数目,甚至将耗空奥斯曼帝国地国库,可是对于这个依靠抢掠而崛起的帝国来说,财富完全没有意义,唯一有意义的是拥有抢掠财富地工具,而这个工具,奥斯曼人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它。
“陛下,英国也想购买一些这种火器,我们打算订购一千支。”
“法国预计订购八百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