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可不敢歇气,麻蛋的,我和小熊熊算是捅了大篓子。
对方是谁?
城隍爷爷啊!
手下两三百鬼差,个个几百年道行。别说全来了,随便来一个,都能轻而易举搞死我俩。
好在小熊熊不重。
你说也奇怪了,一米七在男生里面虽然不算高,但怎么着都应该有一百多斤吧。小熊熊的体重,估摸着最多一百斤左右,实在太轻了。
一个小时后,我翻过几座山头,总算远离城隍庙。
四周还是山,我慌不择路,也不知道逃到哪里了。
其实,就算知道村子在哪,我也不好意思往村子里跑。
为毛线?
我在偏殿里,那天煞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却把老子全身上下的衣服全都脱光了。
此时此刻,我从头到脚,除了一双鞋子,一双袜子,我连条内裤都没穿。
跑了一路,丁丁左甩右荡,差点把膝盖打肿。
现在我迫切要做两件事。第一,找件衣服遮羞。第二,从小熊熊身上搜出来《三清道经》,然后毁掉。
荒郊野外,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哪里有什么衣服啊?
我盯着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小熊熊,眼睛猛地亮起来。
他身上衣服完整着呢!
我把他的衣服扒下来穿到自己身上不就行了?
小熊熊这条小命怎么说都是我救的,救命之恩,也不图他以死为报,要他一身衣服总可以吧。
说干就干!
我直接脱了他的裤子。
麻蛋的,什么鬼?他上身大红嫁衣,下身一条红裤子。
按照他说,他是顶替的别人。
理论上不是应该把嫁衣套在外面,里面穿着自已的衣服吗?我盘算着也是扒了他自己的衣服穿到我身上。这货倒好,里面光洁溜溜,竟然直接穿的红裤子。
我郁闷坏了,心里腹诽:你说你一大老爷们,穿嫁衣搞毛线?多少穿一件自己的衣服不好么?
小熊熊八成是变态!
不错,当我扒掉他的裤子,看到他的腿时,越加肯定。
格老子的哟!
不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瞅瞅我的腿,脚踝以上,全是毛,粗壮黝黑。
再瞅瞅小熊熊的腿,细皮嫩肉,连一根毛都没有,并且白花花的,两条腿长也就罢了,并且笔直笔直的!
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