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了,他当然不能一直被困在这片森林里哪儿都不去。
这个世界当然是值得探索的,森林之外也肯定存在着更多挑战。
只是他现在的实力还不足够,他也不知道森林之外会有什么等着他,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贸然这样冲出去结果恐怕不会好。
还是那句话,喜欢挑战不意味着要当个莽夫。
在挑战之前,做好准备是必须的。
最起码,先搞定这片森林再考虑走出去会比较好。
“所以那只千丝蛛之王在哪儿呢?”
雷蒙甩了甩尾巴,感觉有些不耐烦了。
无论是之前这些黑寡妇千丝蛛的行动,还是系统给出的任务提示,都清楚显示出这群黑寡妇千丝蛛身后有一只比它们等级更高、智商也更高的首领——它们的王的存在。
但这个千丝蛛之王未免太没骨气,从头到尾一直都躲在自己的小弟身后,派遣着小弟们前赴后继的冲上来送死,自己却连个脸都不露的,让雷蒙禁不住对它心中充满鄙视。
想想人家獠牙野猪的王——那只雷霆獠牙野猪王多么霸气威武。
在小弟被那只双生利爪肉翼飞龙每天猎杀得苦不堪言的时候,它不仅率领那些獠牙野猪群聚起来,霸占了森林中几乎最好的一片区域,还每天亲自披挂上阵,亲身对敌,可以说完美尽到了身为王的责任。
“这个货真是,学学人家雷霆獠牙野猪王多好。”
雷蒙心中腹诽一句,想了想,冲着下方仍出一道闪电箭。
这道闪电箭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杀掉哪只黑寡妇千丝蛛,而是为了照明用。
闪电箭划破夜空,电光照亮了它掠过的每一寸空间,也照亮了夜幕下的森林和隐藏在森林中的那些黑寡妇千丝蛛。
之前只是看着下方密密麻麻、绿油油的眼睛时,雷蒙就已经感到头皮发麻,现在电光闪过,显现出那些绿眼睛下一只只黑寡妇千丝蛛巨大的身躯,就更是让雷蒙头皮都麻透了。
相比起黄昏时分,现在周围围困他的黑寡妇千丝蛛竟是变得更多、更密集了起来。
单单只是一道闪电箭照亮的那一道空间里,就能看到几乎每一棵树、甚至每一个树干上都盘踞着一只黑寡妇千丝蛛,简直不留任何缝隙。
而在闪电箭照亮的森林空间中,更加密集的蛛网已经几乎覆盖了所有的林间空地,从上面往下去,下面简直是白茫茫一片,简直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