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五百万出来,换每年四百八十万的分红,你甘心?” 对于正常人来说,五百万换每年四百八十万的收益,这肯定是一门好生意。 韩琛不是一般人,他是倪家的堂主。 林耀也不是一般人,他是群星的董事长。 对他们来说,时间是宝贵的,就像倪家的前任家主倪坤突然被杀一样,他们也不敢说自己会不会像老爷子一样,哪天就被人给突然暗杀了。 所以,他们喜欢赚快钱。 最好是无本买卖那种,比如卫生费,旧楼改造,绑架,金融诈骗。 有本买卖也会千挑万选,选那些来钱快,利润足的,比如蓝冰,高利贷,赌船,又或者桑拿会所。 林耀的走私生意,看上去是好生意。 可是它还不够好,就算是他,每年也就三四千万的拿。 韩琛拿两成,一年也就四百八十万,随便找两个大洋马,拍几期有色书刊都比这赚得多。 “我做生意,不只是赚钱,也是交朋友。 我老婆和我说朋友比钱重要,钱没了可以再赚,朋友没了,再遇到下一个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我觉得她这话很对。 我不缺钱,倪家五位堂主之中,我不是最会捞金的,可我是最会攒钱的。 我不戴劳力士,不开豪车,也不在外面包养女人。 我坐堂主的位置有七八年了,相比甘地这些人,我的身价是最足的,他们谁也不知道我身价过亿了。” 韩琛脸上带着微笑,低头看了眼林耀手上的雪茄,笑道:“耀哥,你这根雪茄,够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哈哈哈...” 林耀直接笑了,弹了弹烟灰,诙谐的反问道:“你这人也是奇怪,你既然不喜欢享受,干嘛混黑涩会呢? 我们这些刀口上舔血的人,没准哪天就翘辫子了,到时候你还想让银行把钱烧给你啊?” 韩琛耸了耸肩,自己也乐了:“我小时候家里穷,没钱上学,我只能去大街上给人擦鞋。 倪老爷子经常光顾我,有一天我被人欺负了,老爷子不知道怎么知道了,就和我说别人再欺负你,你就说你是我的干儿子。 我没反对,于是我就成老爷子的干儿子了,稀里糊涂的成了倪家人。 后来,老爷子找我办事,让我监视一个人,我没拒绝,也没法拒绝。 那个人是倪家的一个死对头,我给老爷子报告了他的行踪,他就被人给暗杀了。 那年我17岁,事成后,我得到了一个红包,里面有五百块钱。 再然后,小头目,头目,堂主,稀里糊涂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说到这里,韩琛扭头看向林耀,问道:“如果我说,我没想过有今天,也没想过加入黑涩会,你信吗?” 沉默... 林耀好半天没有说话。 韩琛也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