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三十亩土地外加三年的商业免税,我可能去那边看看,找点发财的小路子。” 林耀的想法没有改变,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得精彩的走一遭才对。 他要成为大富翁,赚很多很多的钱,享受下金钱带来的乐趣。 如果可以,他还想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人这辈子求什么,不外乎金钱、权利、还有荣誉之类的。 想到自己可以在历史上留下浓厚笔墨,林耀就觉得暗爽不已。 “好想法,那我们就分别吧!” 泰勒对着大家挥挥手,带着他的侄子威廉走了。 格拉斯目送泰勒叔侄远去,也对着林耀告别道:“祝你好运!” “你也是!” 林耀点点头,与霍克摆手道:“再见霍克!” 转身,洒脱的离开。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缘起缘落就是如此。 林耀背着行囊,他要回家一趟,看一看前身的父母如何了。 他既然接管了这具身体,理当也承担些许责任。 他现在是个有钱人,出售皮毛分到了两千六百美元,再加上他自己的一百多美元,让他拥有了两千七百美元的巨款。 在1888年,不,圣诞节已经过去了,应该是1889年。 1889年的两千七百美元,相当于后世的二十七万美元。 哪怕是21世纪的中产阶级家庭,想要攒下这笔钱也不容易。 官方统计,21世纪的美利坚,拥有三十万美元存款的家庭,占比不到百分之一。 “回家之前,我得先给自己换换装备,正所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几年没回去了,看笑话的人肯定不少,此行一去,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去看前身的父母,没理由要给他落面子。” 林耀肯定是要回去的,这是前身的最后执念。 打定主意,林耀前往了裁缝铺。 挑选许久之后,他相中了一身名为黑色伯爵的冬款大衣。 大衣以黑熊皮为主材料,保暖的同时又显得很大气。 这款服装,还有配套的山谷大檐帽,红色的雄鹿夹克衫,马鞍牛仔裤,外加一双带有红色条纹的长筒皮靴。 衣服换下来,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有点西部电影中著名快枪手的样子了。 走出去别人一看,能穿得起这身衣服的,不可能是吃不起饭的小牛仔。 “多少钱?” 林耀回头问道。 老板回答道:“成套的黑伯爵套装,全套下来是312美元。” 真贵,这年头普通人的工资才30块,一身衣服一年的工资没有了。 林耀还是买了下来,谁让他喜欢呢。 钱是很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投资自己永远是最赚的。 “这套要了,记得在靴子上加上马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