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话一出,众人面面相视。 霍克看到大家的情绪有些不对,第一个开口道:“我们没人抽雪茄,凶手在现场留下了烟灰!” “烟灰可是在误导我们,不一定非得抽雪茄的人才会留下烟灰。”格拉斯如此说道。 “我们为什么要杀老板?” 威廉第二个开口,耸肩道:“我们同甘共苦,你不应该怀疑我们。” 格拉斯敲了敲桌子,沉声道:“昨天我们才确定,老板有可能好起来,到晚上他就被人杀了,你不觉得太巧合吗?为什么杀老板,为了钱这个理由够不够?如果老板死了,这批货就没了主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很多人都在打它的主意!” 众人陷入沉默。 林耀看了看泰勒,又看了看格拉斯,甚至连威廉和霍克都被他扫了两眼。 他很清楚对亨利下手的人不是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点底线他还是有的。 除了他以外,在场的四人都有嫌疑,包括格拉斯自己。 当然,林耀觉得是格拉斯的可能不大,如果格拉斯想要吞下这批货,只要将老板丢在荒野就行了。 他能用自制的简易雪橇,将老板从保护区中拉出来,说明他的忠诚性还是可以保证的。 反倒是泰勒叔侄,对老板下手的可能性更大些。 因为昨天晚上,酒菜就是泰勒买来的,如果他们没有喝醉,很可能会发现入室的小偷,如果他真是小偷的话。 “你们有什么想说的?” 格拉斯面带怒色,犹如一只发怒的金狮子。 “唉!” 林耀叹了口气,摊了摊手:“想法很多,证据没有,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不想怀疑我的伙伴。” “我也是,我宁可相信这是入室抢劫,顺手谋杀,也不愿意相信老板死在了我们人手上。” 泰勒也跟着开口,满是感慨的说道:“我跟了老板好几年了,他是个好人,我们都很敬重他,发生了这种事我比任何人都难过。” “亨利先生人不错,我很尊敬他。”威廉也跟着说道。 格拉斯张了张嘴,最后一言不发的拿起酒瓶,一口气喝了小半瓶朗姆酒。 他已经没法再问下去了,不说能不能问出答案,弄不好还会造成众人的决裂。 现在老板刚死,林耀和泰勒三人又将霍克安全的带了出来,这个人情他得承认。 “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一会我出去寻找人手,将皮毛尽快带出来。”格拉斯面色铁青,继续道:“皮毛带出来之后,卖了钱,大家分了钱就各奔东西吧。” 林耀微微点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一路上的不离不弃,营地内三个月的如影随形,在金钱面前显得如此脆弱。 看来,跟格拉斯合伙开办工厂,生产猎人诱饵的想法也泡汤了。 亨利的死,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