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前面是熊的领地,马匹闻到熊的气味容易受惊,会把我们从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马,左手拿着老爷枪,右手拿着火山手枪,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装备简单的多,一把不能连发的老式前装步枪,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说实话,这样简陋的设备,再加上要挑战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难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都怀疑,这玩意能打破熊皮吗,钢珠弹会不会被卡在肉里?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你认为我们两个没问题,对吧?” 林耀的担心不是没理由,他们只有两杆老式前装枪,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枪。 让人绝望的是,不管是前装枪,还是火山手枪,装弹量都是一发。 这意味着,他们决不能失手,三枪,起码要干掉一大一小两只熊。 失手的话,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许就得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了。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这一枪,必定能要了那只熊妈的命。”格拉斯扬了扬手上的火山手枪,又道:“你只需要打中那只小的,瞄准脑袋打,子弹最好从眼睛里射进去,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反问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没有笑,而是看着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祷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会比我跑的更快,曾经想跟我赛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仅有的一点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赶走了。 好一会,他才忍住笑声,正色道:“我要试试枪!” “可以,但是别花费太多时间,我没太多时间来等你。”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制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简单,就是两棵树之间弄一道绳子,如果猎熊不顺利,他们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视力很差,追逐中,很难发现这些绳子。 要问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说了,应该有点用处吧,哪怕帮他们争取几秒的时间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着手上的老爷枪,先是倒进了一个标准单位的火药,然后又往里面倒了颗钢珠。 钢珠的大小是有规格的,拿枪刷往里面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这时候只要扣动扳机,扳机就会击打火石,点燃里面的火药,从而将钢珠喷发出去。 砰!! 林耀对着大树开了一枪,看着子弹所在的位置,他发现这把枪要比他想的还难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经很不错了。” 格拉斯抬头看了看,发现林耀的枪法并不差,起码有普通猎人的水平。 看来,他说自己是个快枪手的说法或许不是吹牛,这种老爷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