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格拉斯的目光中充满怀疑。 一个皮匠学徒,居然说他的枪快的难以想象,你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你的枪呢?” “还没有发给我,管理库房的人出去了,据说要晚上才能回来。” 格拉斯静静的看着他,许久不发一言,仿佛想看看他够不够格。 他的儿子霍克也在看着他,说起来霍克的岁数应该跟威廉差不多,只是因为跟随格拉斯走南闯北,受到了不少锻炼,看起来要比威廉强壮不少。 “他的伤怎么样了?” 林耀看了眼霍克的腿,只见上面血肉模糊,明显伤的很严重。 在这个缺少抗生素的1888年,又是印第安保护区这种荒凉之地,受伤的代价着实不轻。 “不太好,伤他的是印第安人的捕兽夹,那种夹子专门用来对付大型野兽,一下能夹断人的骨头。”格拉斯叹了口气:“我给霍克上了药,如果不感染的话,休息三四个月就好的差不多了,感染就麻烦了。” 格拉斯态度凝重,营地内医疗设备简陋,甚至没有专门的医生。 生病,全靠这帮久病成医的猎人自己解决,最怕的就是伤口感染。 林耀上去看了看,发现霍克的伤口被简单的清洗过了,还敷上了一种不知名的白色药膏。 他并不是医学院出身,只知道保持伤口清洁,能有效的避免感染发生,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格拉斯是个老猎人,显然做过上述处理,并不需要他额外提醒。 “霍克的武器你先用着吧,狩猎行动结束前,不用指望他出去了。”格拉斯走到帐篷里面,穿上熊皮大衣,将戳在木箱上的武器递了过来。 林耀接过来看了看,这是一杆老式的前膛枪,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个枪的型号叫夏普斯1856,狩猎者型号。 射击前,要先将火药跟弹丸塞进枪口里,然后以扳机触发火石的方式发射。 随着技术革新,这款枪在1862年就彻底停产了,转而被更新型的后装式步枪取代。 这完全是一把跟不上时代的古董枪,出了参加过南北战争的老兵,正常人很难见到它们了。 “这是我们的武器?” 林耀拿着老爷枪,难言道:“它起码有三十五岁了吧,比我的年纪都大!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连发枪都在1883年出现了,早期的后装式步枪,更是在1856年就列装部队了,我们到现在居然还在用这种老爷货?” “老板提供的武器你想有多好?最新型的1888式委员会步枪,一杆就要368美元,你以为老板会给我们准备那个?算了吧,那东西比我们的命都值钱,我敢说如果老板发下来,明天一早营地就会空了!” 格拉斯的回答很直接,他们都是不用自带武器的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