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的声音所到之处,顿时引起百姓一声欢呼。十斤鱼虽然不如十斤肉值钱,但价值也是不低。做徭役竟然还有额外的收入,谁能够不欢欣鼓舞?十斤鱼给全家老小,打一顿牙祭都足够了。
一时之间,百姓搬鱼的动作更加流畅了。疲惫算什么,只要再给十斤鱼,他们就不知道疲惫。
“伯爷真是,大手笔啊。”邹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把鱼给百姓。百姓服徭役本来就是自带干粮,同时朝廷也不会给百姓钱粮。
“十斤又不多,”韩度摆摆手,“这里这么多鱼,光是漏网之鱼都不知道有多少。给他们一些,不算什么。”
“伯爷所言甚是。”邹兴笑着点头附和。表面上附和,但是心里却不是这样想。如果是邹兴自己的话,他是肯定不会给的。
因为送鱼事小,坏规矩事大。今天给了百姓十斤鱼,那明天要不要给?如果以后都给,那服其他徭役的人,给还是不给?
如果都给,那其他地方的县令又会如何看待他这个县官?
当然,这是伯爷执意要给的,那就与他邹兴无关。谁要是不服,那就去找伯爷对质啊,他们敢吗?
想一想都知道,不会有人因为这个去找伯爷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