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天之中,旁边还有几棵大树,枝杈上一簇簇缀满了红通通的小樱桃,看在眼里,煞是喜人,陈凌撸了几串下来,抹干净上面的毛,分给两只狗一些,一人两狗,边走边吃。
樱桃,还有之前移栽的野葡萄。
他打算出了山,酿点果酒的,野果树先在洞天培养一阵子。
到时候什么樱桃、野葡萄、羊奶奶之类的,分门别类的,每样酿一大缸出来,等陪着媳妇回娘家的时候,给老丈人带一些。
尝尝美酒的滋味,也让二老养养身子骨。
往落脚地走着,陈凌也在顺便大量的寻找枯枝,这地方不知道多少年没人光顾了,枯枝败叶摞了厚厚一层,轻轻松松就能捡到一堆。全部将其折断成一米左右的长短,然后拔一些野草,简单的搓拧上几圈,缠绕着在一块,打成捆,就这样背着两捆子干柴走回去。
山里的野草长得都很茂盛,且韧性很强,是非常结实的,几根并在一起,搓拧几下就能当成绳子来用。
往回走着,离溪边远了,蚊虫渐渐变少。
两只狗也活络起来,有样学样的,帮着陈凌捡柴。
不过它们是小孩子心性,比较贪心。
专挑大的捡。
黑娃发现一跟断裂在地的松树枝干,差不多巴掌粗细,一米多长,顿时兴奋不已,叼起来就向前跑。
结果它这样横着走,没走几步,就在林间被树绊了个够呛,急得直叫唤。
还是小金聪明点。
帮它叼住一头,两个家伙就这样,各自咬着一边,一前一后,抬起来往前跑。
玩起了两狗抬杠。
陈凌瞧着有趣,跟在后边,帮它们喊着号子鼓劲。
果然两只狗跑得更欢快了。
一人两狗,回到落脚地的时候,更是把众人看傻了眼。
尤其一帮子小年轻的,他们不常去陈凌家,见到这一幕,眼神带着愕然与惊叹。
不止他们,连陈大志都忍不住站起来。
“哈哈哈,好家伙,富贵你家这狗本事咋这大,能打狼,能撵山,还能捡柴……”
“这要再过两年,再使使劲儿,说不定还窜上天了哩。”
陈凌把两捆柴放下,笑道:“想上天容易,也得等它们能长出来翅膀啊。”
大伙儿顿时一阵哄然大笑,随后围着两只狗瞧来瞧去。
一个个念叨说:富贵家的这俩狗也不知道咋养的,啥都会干,也太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