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芝加哥。
凌晨三点,这座城市里已经陷入了寂静。
只有街头的路灯,默默的照着大地。
四十三岁的朱莉警官,头发有点花白了,皮肤松弛的她看起来和一个六十多岁的人差不多。
她本来是一位普通文职警官,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三十岁的时候,老公沾染了毒瘾,癔症之下把孩子从楼上扔下,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她离婚后,申请加入扫黑组,负责档案工作,每天从早忙到晚,浩瀚如海的文档她都了然于心,帮助警局侦破了许许多多案件,打击了无数犯罪分子。
当然,这样做的代价就是耗尽了她的精力心神,让她和老太太差不多。
车子停在了七月花饭店附近另一家酒店门口,然后穿着风衣,戴上了帽子向着街对面走去,那里有一条小巷直通七月花酒店的后门,同时一条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
那是布莱恩,扫黑组中的一员,他的情况和朱莉差不多,年轻时候是一位正义和热血的警察,而且是工作狂,和老婆离婚后,就剩下他和儿子相依为命,但是警察的工作繁忙,他无暇照看好孩子,结果儿子在学校不学好,跟着一群混混混,然后他把孩子打了一顿,把那群混混打了一顿,然后又这样的打了两三次,结果孩子就直接跑路无影无踪了。
然后,他就这样活着。
他是一个极为聪明和有能力的人,无论是格斗还是枪械都很厉害。
他之所以没有离开警队而是去找孩子,是因为警队能够提供更多的资源来帮他,平日里,他对那些地痞流氓还有社团分子下手很狠,多次被投诉,也就是这个原因,不然早就升职了。
“朱队将我们半夜叫到这里,他想要干什么?”
布莱恩扔下了手中的烟,在地上踩了一踩。
两个人都是四十多岁的人了,都有自己的主见,之所以跟着朱友荣出生入死,不是为了升职加薪——说实话,扫黑组的资深警员,想要发财早就发了,至于说升职,他们年龄到了现在,早就没有了那份心思。
他们跟着朱友荣,只是因为这个人真的做事,而且身份尊贵,能抗住上面的压力。
别说,当警察也是有乐趣的,把一个个趾高气扬的犯罪分子送入了监牢,或者击毙,这种感觉比去非洲狩猎猛兽过瘾的多。
真他妈的太过瘾了,喜欢刺激的朋友,真的可以尝试一下。
“估计是和沈渔达成了什么协议等等,无所谓了,沈渔的新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