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让勇士们送死。挖掘地道的事,也是我向大汗主动请缨……你可知道哈密城中,有我们的内应?”
“我知道,是那些色目人……可是城防是被燕王和那个汉人国师掌控着的,那些羸弱的色目人不会有机会帮助我们夺下城墙……”
“这我也知道,色目人不可能是汉人的对手,他们太过愚蠢而且自私,连简单的小事也总是办不好……但是你知不知道?汉人有一个词语叫做‘惊弓之鸟’,说的是有些胆小的鸟压根不需要箭矢,只要听到勇士拉弓的声音,就会被吓得自己掉在勇士的兜囊里。”
“现在,城里的威武王兀纳失里,就是这个词里的那一只蠢鸟。”
“阿布是说……”马哈木并非庸人,马上就明白了自己父亲的意思。“我们就是那个拉弓的勇士?”
“对!”浩海达裕捻着下巴的短须,露出了老谋深深的模样。“城里的消息,兀纳失里已经快吓破了胆,只要听到有人攻进城的消息,他一定会不管不顾的逃或者投降。”
“哈密终究是兀纳失里的城,他在哈密经营了数代,在城中的力量远远胜过外来的那位大明燕王。”
“只要吓唬住了他,哈密就是大汗的囊中之物。而我们就是破城的首功……我已经从大汗那里得到了许诺,谁能拿到首功,谁就能继承乌格齐哈什哈的地位和财富……”
“孩子,这是绰罗斯一千年都难遇到一次的机会……”
听到能继承乌格齐哈什哈的财产,马哈木愣住了,要知道,乌格齐哈什哈昔日,可是也速迭儿麾下最大的头人,手下的勇士和牛羊不可胜数,与他们绰罗斯一族可谓是天壤之别。
况且,只需要进城之后造出声势,那些色目人内应自然就会趁势说动威武王兀纳失里,城外的瓦剌大军也会顺势攻城接应。即使明军已经有了防备,似乎……也不是那么难办?
“……阿布,我明白了。”马哈木重重点了点头,和那巨大的财产和势力比较起来,那些同吃同睡,亲如兄弟的忠诚勇士,倒也不是不能放弃。
于是马哈木又开始连夜投入到挖掘地道的工作之中。为了安全,他特意在每条地道上又分出了数条岔路,以防被明军堵在地道中截杀。其中最长的几条地道和岔路,甚至比其他地道更延伸出二里,他自己便准备借由这条地道入城。
数日后,他便带着数百勇士,分几条地道,暗暗摸到了哈密城的地底。
“快,挖上去。”
此时正是三更十分,夜色清冷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