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甲喇的汉军都身披重甲,胸前就是一块铁板,对躯干的防护能力并不比明军的同类型装备逊色多少。
美中不足的是,这种甲衣只能在远距离抵挡子弹,冲到准备发动白刃战的距离,依旧会被明军发射的子弹给打穿。
不是不能加厚,而是增重的结果的确可以防住,可无法阻挡纷飞的榴弹爆发出来的铁珠,还让士兵冲锋的速度锐减,那就违背了初衷。
再有一点,那就是清军上下完全没想到对面狗蛮子手里人手一支可以连续开火的火枪,这比左轮火枪还可怕。
不但火力无比迅猛,一支火枪就能打翻好几个大清天兵,换弹的速度还比左轮火枪要快得多,数几个数的工夫就完事了。
掩护步兵冲锋的战车在对阵明军坦克时则跟步兵一样,完全落于下风,一点翻盘的可能都没有。
明军装备的第四代燃油坦克跟第三代蒸汽坦克一样,安装了一门六十五毫米后膛炮,也就是换车没换炮,因为坦克炮的性能已经足够好了。
尽管是一门滑膛炮,而非线膛破,不过在射击两三百米以内的近距离目标的时候,精度还是很有保障的。
后膛炮最大的优点是跟佛郎机一样,装填速度度非常之快,最高射度可以达到每分钟十二发至十五发。
相比之下,清军战车所装备的小佛郎机就不够看的了,射度慢不说,精度也远远不如明军的坦克炮。
没等冲到百米以内,二十余辆战车就相继被摧毁,变成一坨燃烧的篝火或一堆散落遍地的木头渣滓了。
坦克炮在搞定对方的战车之后,便换装了内含大量铁珠的榴弹,开始肆无忌惮地轰击冲过来送死的猎物。
而在地面部队交锋的头顶,“黑鹰”武装直升机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狗鞑子成批量的冲出阵地,跟一群傻猪一样,明晃晃地暴露在空地上。
这就是武装直升机下手的最佳时机,两门机枪便开始快速收割猎物。
由于不需要建立野战机场,陆航营就直接跟着装甲部队一起推进。
机场距离前线非常之近,只要不发生机械故障,每次换弹并重新投入战场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小时。
“混帐!继续冲!定要将这些该死的狗蛮子冲下河去!”
贝和诺见状不妙,便立刻追加了三个甲喇人马,有步兵也有骑兵。
这么点狗蛮子便如此厉害,一旦登岸的狗蛮子达到上千人,他这防线还能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