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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8章:生出大军(1 / 6)

自打二十多年前,李自成跟柴时华两路人马合伙来到,或者说被孙传庭那狗贼撵到了西域,他就在此地安家落户了,再没打算反攻关内。

连哈密都没去,因为博斯腾湖这一带的环境实在是太好了,万万没想到西域还有比陕南风光还要上佳之处。

最重要的是,该湖还是一座淡水湖,在西域,掌握了淡水便意味着有了绿洲,更不会被活活渴死。

湖里有大量的大头鱼(扁吻鱼)和尖嘴鱼(塔里木裂腹鱼),让初来乍到的大军与家眷们能够天天打牙祭,众人简直高兴得欢天喜地。

鉴于该湖的重要性,为了不发生纠纷,同时还能利益均沾,李自成便与柴时华做了君子协定。

在定下各自的国号之后,李自成的西土大唐军占据湖的北部,柴时华的西土大周军位于湖的南部。

双方平时互不侵犯,战时通力合作,如此安排才能在暴明的狗官军与西域本地土著的夹击下存活下来。

这里原本是叶尔羌汗国的地盘,但该汗国的根基位于哈实哈儿(阿图什)一带,部署在博斯腾湖一带的兵力并不多。

故而拥有不少火炮和火枪的李柴联军在短时间内便打跑了这里的守军,并将该湖及附近百余里的地盘据为己有。

叶尔羌汗国在这里的守军兵力不足两千,虽然都是骑兵,可新来的对手却比地头蛇的战斗力还要高。

柴时华的部队本来就是大明官军,尽管是实力排名靠后的甘肃边军,但毕竟是正规军,重武器并不缺乏。

李自成的部队则是从关内死里逃生过来的,西域的地头蛇再难打,也比不了差点让自己脱层皮的孙狗贼的秦军。

本来李、柴到西域就是来抢地盘、打天下的,若是连地头蛇都收拾不了,那就抹脖子算了。

看到本地风光如此之好,物产如此丰富,守军不但数量很少,而且战力不高,两伙人自然是高兴万分,士气鼓胀到顶点。

没用半个月便拿下了整个湖边地区,两个月之内控制了方圆百里之遥。

地盘里的牧珉和牲畜便都归二人所有了,牧珉不愿意合作可以滚蛋,留下牲畜便可。

李自成与柴时华的手下不少都当过羊倌,对这行当驾轻就熟,兼职放牧完全没问题。

来到西域,那就不能采取在关内的那套伎俩了。

因为关内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明人,李自成可以就地吸收其加入自己的队伍。

到了西域这边,当地人就不买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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