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进士状元一下,还得再有数十年的削尖了脑袋钻营的历练才能混到首辅阁老一品大官位置的辛苦,霍灵素走了一条比终南山还要近的登天之路,只是讲究阿谀奉承,怕马溜须的用过的功夫,估计两者相差也不大远。
那时候他才三十岁,奉恩师之命到长安城中游方化缘。
二月初四早上辰时一刻的时候,在芳林门的左边小胡同里,一辆马车横冲直撞驶过,看气势,不是富商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公子,便是哪个王公贵族家桀骜不驯的子弟的座驾。
那辆马车大红轮毂,金红两色的车围子,比寻常的马车宽大了足足一倍还多。
而驾车的马也是高头大耳,红色鲜亮,金鞍玉辔,比寻常大官富商人家所骑的马匹装饰还要富贵,京城之中都称呼这种车叫轿车,意思是虽然是车,但是像是轿子一样舒服。
驾车的人好像是王公贵族家颐指气使惯了的豪仆,自认为起码得有二品官的气势,一副雄赳赳的模样,满脸的七个骄横,八个厉害的样子,穿紫绸,裹红缎,带着一顶瓜皮帽子,身材高大而肥胖,一身肥肉随着马车的颠簸起伏也颠簸了起来。
车中的主人似乎有什么急事,在车里嗯嗯了几声,叫了一声“阿狗,快点,再快点,你他娘的没吃饭么?”尖细的声音中透出一股刺耳的味道。
那仆人虽然没看到主人,但是在主人面前谄媚惯了的他,三分赔笑,眼睛早就眯成了一条缝隙,逢迎起来道:“是是是,小的正在加紧呢!”
他把鞭子摔得啪啪的响,震彻的长安城似乎都是他马鞭子的响声。
此时正是人们进出城的时间,街上的买卖铺户虽然还没有开张,但是人流往来已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