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哐当~!”
绿皮火车,缓慢向南。
现在是凌晨两点,车厢灯光昏暗,人头涌动。
今年的五月是格外的热,拥挤的车厢更是五味杂陈。
刺鼻的旱烟,酸臭的汗味,家乡带的咸菜,过道的鸡鸭。
在加上那澹澹的血腥,汇聚成一股强烈的时代气息。
如果是三十年后的列车,乘务员早就处理了。
可现在是1991年,满是人头的车厢,什么人都有,就是没有乘务员。
就是有也被“困”在工作间,暂时出不来。
车厢中部,两帮人泾渭分明的对峙着。
“你们打伤了人,这件事你们说怎么处理吧。”
一个光着膀子的魁梧大汉,指着一旁满脸鲜血的精瘦汉子,朝着对面的人理直气壮说道。
“半夜偷东西,没给他把手给砍了,就已经算对得起他了。怎么?还想讹诈!”
搭话的是对面人群后面,一双麻花辫的小姑娘。
“我不就过路不小心碰到了嘛,你那只眼睛看见我偷东西了。要不是我躲得快,你刚才那一瓶子就要了我的命。”
头上流着血,还来不及包扎的精瘦汉子,不服气的大声都囔着。
贼只要没抓现行,打死都不会承认。
“我呸!打死你活该。你手都伸到人衣服里了,要不是我汽水瓶飞的快,他兜里的钱就被你偷走了。”
说着小姑娘往前挤了挤,拉着过道中间,还呆坐在那里的一个俊秀青年。
青年身材消瘦,个子却不矮,站起来足有一米七八。在这个年代,这个身高算得上一句瘦高个。
只是等他站起来,大家注意到的都不是他的身材,而是他那比女人还俊秀的脸蛋。用现在的话说,这就叫奶油小生。
小姑娘下意识多看了两眼,不过还知道有正事,遂转过目标。
指了指他口袋里,一个被扯出半剌的手帕,露出里面被翻开的几张十元大团结。
“你说刚才他的手,是不是伸你口袋了。”
小姑娘指着物证,寻问着人证。
俊秀青年没有回答眼前这个气势汹汹的小姑娘,只是呆呆的左看看右看看。他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当中清醒过来。
他叫楚青,是一个出生于九十年代初的社畜,每日朝九晚五,生活无悲却也无喜。
才过三十,人生就能一眼望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