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下来!”
院子内,王旭将手一抖,一只银眼金翅的幼鹰,瞬间从空中划过,扑腾着翅膀落在了他手上。
元宝,便是王旭给幼鹰起的名字,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幼鹰银眼金翅,有金有银,就跟元宝一样让人喜欢。
“给你吃这个。”王旭手中一晃,多出了三枚丹药。
这些丹药,是本体留给他的,本意是用来招收佛道两家的高手。
现在,佛道两家的高手没看到,用一些在元宝身上,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吧。
“唳!”
元宝亲昵的拍打着翅膀,用脑袋在他脸上蹭了蹭,随后才囫囵吞枣一样,将三粒丹药吞了下去。
“去吧,去玩吧!”元宝吞掉丹药之后,王旭将手再次一抖,得到他的指令,元宝瞬间展翅而飞。
鹰这种动物,驯服之后,是不会离开主人的。
它们跟鸽子不一样,鸽子会被鸽群拐走,一去不回,鹰却不需要有这种顾虑。
因为在它们的感官中,你是堂堂正正将它打败的,如果熬鹰人死了,鹰甚至会撞山而亡,性格十分刚烈。
更有甚者,如果你再养别的鹰,它们还会自相残杀,只有最强者能够留下。
杀死同伴之后,鹰会叼着同伴的身体,放在养鹰人脚下,就仿佛再说:“看吧,我还没用力它就倒下了,这样的废物根本没用好吧。”
普通的苍鹰,便有如此神异,银眼金翅的元宝,疑似有妖族血脉,那就更聪明了。
这几天,王旭一直在给元宝吃丹药,大丹吃的多了,羽毛隐隐夹杂着金铁之色,连老董都说这是一只鹰中之王。
唳!
唳!!
元宝振翅高飞,眨眼的功夫便是数百里,翱翔于九天之上。
溧阳县西南方向,群山环绕,溪水长流,有一地名为三涧溪。
以前的三涧溪,名头不显,虽然当地人觉得很漂亮,却没什么名气。
自从五年前,前任左都御史薛牧山,在此地结草为庐,隐世不出之后,三涧溪的名头才传播开来,成为南方士林中的圣地。
如今的儒界,圣人不知所踪,先贤归寂,摆在明面上的,最厉害的也不过是大儒。
大儒薛牧山,在士林中颇有清名,南北两地仰慕者不计其数,想要朝圣的人就更多了。
薛牧山为了不被打扰,拿起笔来对着天空一划,自此三涧溪常年大雾不散,不管你是人是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