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济川从林延潮这接过单子后,去周通判那清点,照着单子拿钱。 忙碌了一通后,周通判奉上的私财可是不少,换算了下足足六千多两银子。 一二十年为官积攒下这身家,还算是可以了。 陈济川将银子运回同知署,按照比例三七分账。 七自是划进河工的账面上,这是明账,每年藩司都要核对,或者应对上面临时派人查账。三分不是纳入林延潮自己的腰包,而划入同知署自己的私账,也就是暗账。 说是暗账,其实也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 古代时大户人家交代家里的管事或亲戚办事,一般钱给个差不多,拨出个预算部分,都不给他们将报酬。 下面的人怎么办?都是将预算用足,然后赚取一部分回扣。成为一个默契,大户人家就算知道了不会计较。 而到了官府这边,朝廷差下面办事怎么办? 比如河道衙门,朝廷只任命了河道总督一个人,其余官员一概不任命。所以河道总督只能自己去征辟。 河道总督下面师爷办事听差随从少说几百号人,这些人的薪酬,还有河道衙门的办公经费,这笔钱让河道总督自己一个人出? 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就算河道总督是正二品大员,但他官俸,要维持二品大员的排场,自己吃穿用度都不一定够。 所以河道总督唯有从朝廷下拨的河工公款里截留一部分自己用,付手下开支,办公经费,以及留一部分应急他用。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官场上银子从上拨付到下截留成风的缘故,其中很大是贪污,但不完全是贪污。 林延潮的同知署,分厅视事后也是如此。 以大明朝对下面的官员一贯抠门的尿性,府衙拨付的办公经费,明显不足,还有自己下面官吏都在衙门做事,仅靠朝廷的俸禄维持不了体面。 修河筑堤乃河工署头等大事,民役可以去民间征集。 但通晓河事筑堤的经年河工,这等技术性人才,林延潮就要去民间雇佣,还有衙门里熟手书办,以及下派差役。 这些人都不在朝廷的编制内,也就是传说中的非经制吏,他们的薪俸从何而来? 当然林延潮也可以照着大部分官员的做法,让这些非经制吏自己去民间'找食',不从衙门支取工资,但这样就是盘剥百姓。 所以林延潮给下面大小官吏都支给了一份薪水。 对于黄越这样,实心办事的技术性官员。他除了朝廷拨给的俸禄外,林延潮还另外从同知署的账面上给他一年三百两的银子养廉。 对于大部分追随自己的人,林延潮从来是拿出实打实的好处,而不会规划出一个如何如何的前景。孙承宗例外。 当然这些开销还不是全部。还有坐省长随开销之用,官场上迎来送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