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太好了。”林锐点了点头。“你们离开之后,我们一直都很想念你们的。如果机会合适的话,有没有考虑过再回来?我是说,重新回到我们的团队里。”
夜莺犹豫了一下,微微一笑,“关于这个,还是以后再说吧。毕竟你们现在的情报小组能力也不差。
他们可是大名鼎鼎的荷鲁斯之眼,曾经让以色列的摩萨德都吃过瘪。”
“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不过,我们都清楚像你们这样的情报小组,独立生存一下子虽然不难。但如果面对一些危机的话,恐怕还是会应付不足。”林锐看着她道。
“我明白,也许等过段时间吧。”夜莺笑着点点头。“你也知道,我的情报小组损失严重。我们不得不找一些新人,我想等他们成长起来之后,再重新加入。
现在还是先来看看情报吧。”
“你也给我们带来了情报?关于什么的?”林锐问道。
“巴尔曼的叛军首领戈麦斯。当然他现在已经不能用叛军首领来形容了,毕竟他现在已经通过政变上台了。
用他的话说,他是巴尔曼临时总统,兼海陆空三军总司令。”夜莺回答道。
“根据中情局的资料,这个人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林锐想了想道,“好像这个人之前,是一个低级军官。”
“这个人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其实却很不简单。戈麦斯是个黑人,但是有1/4的白人血统。他的外祖父是个英国人。
官方可以查到的资料上,一切都是中规中矩的。但可以看到他的资料上存在至少4年的空白时间。
官方资料上的解释是,这4年他在上军校。但几乎所有的军事院校,都没有这个人的记录。
也就是说这4年时间里,他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其实是没有人知道的。”夜莺回答道。
“也就是说,这个人等于凭空消失了4年。然后再次出现的时候,在巴尔曼担任了一个低级军官。”林锐沉吟道。
“是不是感觉有点熟悉?”夜莺看着他道。
“确实有点,这很像是秘社组织的模式。秘社会招募一些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人,然后训练他们。然后再以各种各样的身份,安插到他们所需要掌控的部门。”林锐道。
“事实上,从戈麦斯担任国防军少校以来,已经将近10年了。如果他是秘社的人,那也就是说,至少在十几年以前,秘社组织就已经开始布局了。”夜莺低声道。
“这很正常。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