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盖端着酒杯走过来,“祝贺你美国佬。我知道,我对美国人并没有什么好的看法。但是不管怎么说,你是个好样的伙计。”
“你也一样,俄国佬。”疯马拍着他的肩膀道。疯马和谢尔盖这两个人,一个是美国人,一个是俄罗斯人。平常凑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打嘴仗,相互看不惯。
但是在战场上,他们又不止一次的说出性命救过彼此。外人很难理解这种复杂的感情。有时候就连他们自己,也不是非常明白。
也许这就是这是男人之间,用血铸就的情义。在生死之间,人们建立起来的情感,超越了国界和种族。
这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本能。也是人类能够延续到今天的根本。在面临灾难和生死危机的时候,人们往往能够爆发出最为可贵的团队精神。
因为只有团结才能生存,没有人比佣兵更理解这句话的意义。他们虽然是为自己而战,但是也更明白团结一致的重要性。
林锐接过了谢尔盖递过来的啤酒,和疯马碰了碰杯。“打算好了以后的生活吗?”
“我已经赚到了足够的钱,买下了一个小农场。以后就安心当一个农场主,再娶一个漂亮的印第安姑娘,生几个儿子或者女儿。在我们祖先居住的地方,延续我们的传统。
也许你以后有空的话,可以去农场找我。”疯马笑着道。
林锐点点头,“也许吧。但我在退休之前不会去找你的。我身上的硝烟味道和血腥气太重。”
疯马懂他的意思,点点头道,“那就等你退休之后,我们再见。”
“一言为定。”林锐举起了酒杯,和疯马一饮而尽。
虽然疯马的离开,让林锐有些不舍。那他也理解疯马的选择,也为他的选择感到高兴。能够解甲归田,不用整天在枪林弹雨里讨生活,是一个佣兵最好的归宿。
酒吧的狂欢之中,林锐独自一个人走到了楼上的阳台上,看着远处的海景发愣。
叶琳娜走到了他的身后,张开手臂抱住了他。“在想什么呢?”
“什么都没有想,我只是为疯马感到高兴。”林锐平静的点上了一支烟。
“是啊。他终于可以摆脱这种生活,过自己想要的日子了。我们每天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为的不就是这个吗?”叶莲娜轻笑着道。“真希望有一天我们也能像他一样。”
“我明白,你一直在等我。但我现在,还没有准备好。”林锐转过了头,看着叶莲娜的脸。
“我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