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结婚已经十几年了,儿子都已经是十四岁了。以前连饭都吃不饱,在白羊座矿业集团招工的时候,头脑比较灵活的奥托姆第一批报名,虽然学习各种知识的时候奥多姆的脑袋都要炸了。
可是在奥多姆也挺过来了,正是从培训班毕业被安排在狮子岩金矿底部负责挖掘矿石。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收入那叫一个相当不错,省吃俭用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算是给家里盖了一间混凝土的小二楼。虽然住的是草坯房没有装修,但是奥多姆已经心满意足了。
毕竟在整个村子里上千个家庭自己排第三名足够自傲的了,现在奥多姆的家庭十几口人。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虽然只有奥多姆一个人养家,但是每一天超过五十美元的工资足够一家人在原始部落当中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十四岁的大儿子以前找对象都困难,现在媒婆差点没把她家的混凝土门槛踩破。相中奥多姆大儿子的人家超过十几个,甚至有一些土豪阶层,愿意给姑娘陪嫁五十头牛倒贴奥多姆家也愿意。要是在以前根本就无法想象,所以奥多姆知足了。
俗话说知足者常乐,随着家庭条件一天比一天好,生活水准也一天比一天高。奥多姆起床之后洗漱完毕,来到楼下大厅的时候,奥多姆六十多岁的老妈正在吃老太太最喜欢吃的一种水果那就是香蕉。
看到边上已经有四五个香蕉皮老太太还是一个劲往嘴里塞,奥多姆不由得笑容满面。以前穷啊!三五年时间也未必给母亲买得起香蕉吃,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几美分的香蕉天天能共应给老太太吃,一直吃到不愿意吃为止,这就是奥多姆对母亲最大的孝顺。
看到母亲吃得开心奥多姆也没有去打扰,而是走到边上的餐桌坐下。这时候奥多姆新娶回来的二夫人,扭着水蛇腰满脸笑容的奥多姆端上来早餐。一杯非常珍贵的牛奶,几块水煮木薯拳头那么大一块干面包,重要的还有一块煎的七分熟的小羊排。
食物很简单,但是在整个部落来说已经是最奢侈的早餐了。这还是奥多姆因为是一家之主经济来源才会吃的这么好,像他的大老婆二老婆有一大堆孩子,只要吃饱肚子已经是万幸了,还能苛求什么呢。
奥多姆边吃早餐一边四处观看,除了几个年纪小的孩子之外自己的十四岁大儿子,十三岁的儿子,还有十二岁的女儿不在屋子里。奥多姆眉头一皱询问着正在扫地的二老婆说道。
“尤因跑哪去了?怎么一大早就没看到他。真是的再过几个月就结婚了就知道瞎跑瞎玩儿,一点担当都没有以后该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