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李云龙可以抛弃、放弃很多很多,不安常理出牌,甚至可以为了兄弟们的家伙什,可以舔着脸去装孙子。
这种为了胜利,为了生存是可以没有底线的人,他的行事方式也就更多也更让人捉摸不定。
再者,丁伟是一位真正的军人,个人能力很强,太聪明能干,办事太爱讲道理’将原则,书生气息很重,让大家有种距离感。
也就是所谓的不接地气!
而李云龙不同,这家伙爱用小聪明,开口闭口就是老子、特娘的,三句话不对就抄家伙干,可在这干的过程中,往往又能做出乎人意料的“惊喜”。
这就会让人觉得神秘莫测的同时,本能的又会感觉很亲近,并没有距离感,就会接地气许多。
总得来说,在打仗上面,两人的能力估计差不多,但是在带兵招人能力上,李云龙肯定更胜一凑。
“团长,你怎么知道的?”警卫员有点好奇。
“看我背着这么多行李,他们准时把我当成大官了,这要是得手了,赏钱可不少,哈哈。”
丁伟大笑了一声,反身看了看伪军座下的马匹,接着说道:“这样也好,我们找个地方好好收拾他们。”
“他们的马不错,比咱们的快,这里太暴露了。”警卫员喊道。
“确实是好马啊,早晚都是我的。”
丁伟感叹了一番,接着笑道:“傻小子,放心吧,他们舍不得杀我这个大官儿,看见我们的带的文件包了吗?那就是我们的护身符,等下你给我看好咯,开枪的时候不许伤了我的马。”
不愧是晋西北三大“土匪”中,排行老二的狠角色,被人追着抓,还有心思去挂念着捞一把。
“你的马?团长,我都听糊涂了。”警卫员懵比了。
“当然是我的马了,我看上的就是我的。”
话音刚落,丁伟见这里是两个山包的口子,利落的一拉缰绳,停步调马转身,直接面向追来的伪军,“小子,手里的家伙拿稳咯,现在咱们来会一会这批狗娘羊的汉奸。”
……
山包的另一面,距离丁伟约400米的位置。
带着丫鬟阿莲离开新一团大半天,在这里扎了个营地,准备明天再赶到最近的河源县,好好捞一把的刑风。
听到山包这边传来的跑马声和枪声,立马对阿莲说道:“丫头,我最近教你的枪法和技巧,你可得好好记住,那边好像出了点事,你先找个地方躲起来,我过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