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双方心照不宣,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么能让你们单位知道呢?我觉得你的担心完全是多余。”
郭鹏还是犹豫不决,“就算前期可以封锁消息,你们利用从我手头购买的技术,最终是要进行产品生产的,一旦你们的仿制药面世,那就瞒不住我们单位了,到时候我怎么向单位解释?”
“哈哈哈!”见郭鹏有点动心,老张十分轻松地说:“郭主任,你整天沉浸在实验室里埋头搞科研,养成了谨小慎微的习惯,其实,有些事情并没有那么可怕,你担心的问题可以有多种处理办法,毕竟你们单位没有你私自出售技术的证据,即使知道我们的同款仿制药上市了,你一口咬定跟自己无关,只要没有证据,他们拿你就没有办法;实在不行,大不了你就辞职,跳槽到我们公司,那不正是你跟我们达成的第三个意向协议吗?”
老张这番话,让郭鹏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他沉默良久,然后若有所思地说:“私下转让仿制药技术,不是不可以考虑,关键是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怎么付诸实施呢?把全套技术资料给你们以后,如果我不到方圆科技公司现场指导,你们能否把技术吃透?能否消化得了?其中有几项至关重要的技术细节,我也是后来才搞清楚的。”
老杜接了过去,“我跟公司班子里的另外两位副总都是搞技术出身,一般的工艺技术我们都能领会,通过阅读原公司的专利文献,我们已经研究过这款仿制药的合成工艺,对大致的工艺技术已经有所了解,但你说的几处技术细节,应该是工艺中的技术关键,需要你去现场指导,其他问题在电话里沟通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不需要我经常去你们那里?”
“平时不需要,关键时候去指导。”
郭鹏认为,一旦把技术资料给了方园科技公司,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就没那么重要了,冒着巨大风险,他得考虑如何实现自身价值,“两位老总,不知你们是否考虑过技术转让费?”
“既然对这项技术感兴趣,我们当然考虑过这方面问题,不瞒你说,为了应对不同情况,我们既考虑过单位对单位的转让费,也考虑过跟你私下交易的费用。”对方显然有备而来。
这倒有点出乎郭鹏的预料,“两种情况下,转让费还能不一样吗?”
“公对公的交易,合同或协议中会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得清清楚楚,乙方将会向甲方提供多项服务,包括乙方派遣相关人员,对甲方进行长期技术指导,乙方收到款项后,还要向甲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