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自己的双手来养活妻儿,不能一直靠别人的接济。
一开始的时候,他在这边两眼一抹黑,又要强,不想跟人求助,于是在镇上帮人干力气活。
而这个清水镇,人流量就那么多,商业和小手工业也不怎么发达。
能够在镇上立足的,要么就是杨若晴这种有钱不怕亏,一下子就能整个大酒楼去挤同行的大鳄。
要么,就是像那种小商贩,低成本,赚的也不多,但是省着点花也能养活一家老小的。
除此外,还有一些店铺就是跟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还有农具,牲口那块息息相关的行业,也有活路。
而像小莫氏姐夫那种空有一身拳脚功夫,却没有一技之长的,在镇上除了帮人搬搬东西干点力气活,其他基本是拍不上用场的。
而即使是搬运东西,那也是偶尔才能撞到的一次差事,并且还得是巧合。
为啥这么说呢?
因为但凡能请得起人搬运东西的,都得是大户人家。
平头老百姓自己赚的那点都是指甲盖里抠出来的,还能有闲钱去请人帮忙搬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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