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接近,那股血腥味已经浓烈到能钻进鼻子里一样。
转过一座帐篷,众人的脚步骤然停了下来,所有人都僵立在当场,每个人的脸都变得惨白无比。
十五具尸体,还在淌着血,被人堆成了一座小塔。用尸体搭起来的塔,如此的触目惊心。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正坐在尸体堆边上安静的擦着手里的钢刀。见周军围了上来,那黑袍男人抬起头,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欢迎回家。”
“跑!”
刘姓队正下达的命令不是战斗,而是跑!
“分开跑!必须有人活着回到大营去报信!有敌人从左翼来!”
他知道,现在再想去点燃烽火是不可能了。敌人杀光了留守的士兵,肯定也不会放任他们去点燃烽火的。而且,敌人能杀死另外十五个袍泽,就一定有实力杀死他们这十五个人。即便遇到了生死危机,身为一名军人,他第一件想到的事,是回大营报信。
正如他推测的那样,敌人有实力将他们杀光,而且绝对不会留下情面。
四个身穿黑色长袍,袖口和领口着绣着银色纹路的男人从帐篷里冲出来,开始沉默的冷漠的追杀这些定安军士兵,十五个人,最远的一个也只跑出去二十几米就被砍翻在地。那刘姓队正只来得及劈出去一刀,可是胳膊才抬起来,他的咽喉就被一名黑衣人冷冰冰的刀锋切断,他扬起来的手臂无力的垂了下去,然后,他模糊的感觉到自己被那人拖着脚拉了回去,丢在那堆尸体上。
坐在石头上的黑袍男子将长刀收回背后的刀鞘里,看着那血淋淋的三十具尸体伸了一个懒腰,有些无奈的说道:“走吧,天黑前还要再走十里路去屠下一个烽火台,这样的任务,还真是有些无聊呢。”
一个银衣监察卫伸手抹去溅在脸上的一滴血:“黑夜吗?我喜欢黑夜。”
背负着足有一米五长的长刀,领头的黑袍男子笑了笑:“我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