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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项南颁下旨意,颁布减租减息政策。
规定地主的地租只允许收两成五,不许多收;规定利息的年利率不得超过一分五,如付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停利还本,超过二倍者本利停付。
这项政策经过报纸一宣传,一下子让全國老百姓都知道了,一时间万民沸腾,激动不已。众地主老财则是几乎要吐血。
在古代,地主每年靠着收租,能把百姓年收入的五成到七成收走。
明代大学者顾炎武就感叹,“吴中之民有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岁仅秋禾一熟,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少者不过一石有余。
而私租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者亦七、八斗。佃人竭一岁之力,粪壅工作,一亩之费可一缗,而收之所得不过数斗,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
由此可见百姓负担之重,交了地租之后,几乎没有任何剩余,还要被迫乞贷度日。也难怪古诗有云,“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而减租至两成,农夫就能留下八成收益。这样一来,百姓的日子就要好过多了,起码饭可以吃得饱了。
另一项让百姓深恶痛绝的,就是高俐贷,又称印子钱,驴打滚。
古代民间借贷十分活跃,而且利息都非常高,通常年利率都在百分之六十以上。甚至如果还不清的话,还要利加利、利滚利,借出一只鸡能要回一头牛。
《白毛女》中杨白劳借了黄世仁五块大洋,最后利滚利竟然高达二十五块大洋,可见这种高俐贷的盘剥之重,已经让老百姓到了无力负担的地步。
因此,针对这两项加害百姓的恶举,项南才要下旨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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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其实,历朝历代都知道地租、利钱对百姓颇为不利,因此很多朝代都曾试图扭转这一现象。
比如王莽新朝就规定,赊钱免息,贷款利率规定为“无过岁什一”,即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十。
唐开元年间、宋庆元年间均专门规定过民间借贷最高利率标准,一般不超过月息四分,明清时代规定的标准一般为月息三分。
北宋年间,王安石变法提出的《青苗法》就是由國家借贷给百姓,避免百姓受到高俐贷的盘剥。
但这些政策最后都无法坚决执行下去。
一是因为官商勾结,官员与商人、士绅、地主沆瀣一气,有法不依,导致百姓不得不继续受盘剥;
二是朝廷对贪腐打击不力,历朝历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