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刘墉这么说,沈珏气得要死,却是无法可想。
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刘墉比他不知大多少级。更何况他还是钦差大人,就算是两江总督,江浙巡抚对他都要客客气气的,唯恐他查出什么矛盾,一个奏本上去,自己官帽不保。
他一个小小知州在钦差面前,实在没有什么说话的余地。
赶走刁民之后,刘墉随即吩咐挖坟取棺,开棺验尸。
众兵丁一拥而上,三下五除二,就将坟包子刨开,将棺材抬了出来。随后嘁哩喀嚓一通凿,将棺盖打开。
就闻到一股恶臭弥漫开来,令众人无不掩鼻。杜大志、沈珏等人更是直接吐在当场。
倒是刘墉掩着鼻子走向前去,就见死者已经半腐了。而从露出牙齿、骨骼、指甲判断,死者根本没有中毒的迹象。
因为根据《洗冤录》记载,服食砒霜死得人,指甲尖黑、其骨黪黑色。而这位李小富的尸骨并未显示黑色,仍是白惨惨的颜色,而且指甲也是灰色的,而并非尖黑。
不过刘墉也没敢贸然下结论,而是吩咐仵作上前验尸。
仵作将死人骨骼取出,用水浸泡。然后取银针,先用皂汁清洗,然后探入水中,良久过后,也不见银针变色。
仵作当即起身,向刘墉禀告道,“启禀大人,死者并无中毒迹象。”
“好,签字画押。”刘墉点点头道。
杜大志、沈珏一听,却是双膝一软,险些栽倒在地。
死者李小富既然并非被毒殺,那么他们之前判得案子,就成了冤假错案。不仅要丢了顶戴,甚至脑袋都保不住。
因为《大清律例》规定,官员故出入人罪者,即以所出入之罪反坐之,处以杖、徒、流或死刑;失出失入者,减等拟罪。
也就是说,官员故意构陷罪名,诬陷良民的,或者有意徇私,包庇纵容的,那么对方犯了什么罪,官员就受什么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如果是因为失察导致的,那么过失出罪,减五等;过失入罪,减三等。也就是说本来要殺头的,减刑之后就可能改为流放或者徒刑。本来要流放的,改为徒刑或杖责……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俩前途算是完了。而且不只他们俩,他们俩之上的知府、道台、臬台、藩台、巡抚、总督、刑部主事、侍郎、尚书……这一条线上的人,谁也跑不了。
而且顺着这一条线,还不知要被牵出多少人。总而言之,是大难临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