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无刻不在进行的,即便大唐立国之初奉行“均田制”,严格制止土地买卖,可是随着时间的进行,世家门阀天然的发动血脉力量,对土地进行兼并。
土地兼并最直接破坏的就是国家赋税,“租庸调”的收税基础是“一夫一妇”,然而这“一夫一妇”是有土地的,如若家中土地已经“租赁”出去,实际上卖给世家门阀,那么这“一夫一妇”自然交不出税。
常年欠税不缴,自然有乡间胥吏追缴,这个“一夫一妇”就只能托庇于世家门阀之下,在乡册之上“勾消”户籍,最终“查无此人”,成为隐匿人口。
长此以往,土地被世家门阀兼并,人口被世家门阀隐匿,整个国家赋税系统将彻底崩溃……
而这,正是世家门阀最大的罪责。
但现在距离开国之时未远,一切都在逐渐发展阶段,尤其是贞观年间吏治清明、国家力量很是强大,还远未形成最恶劣的局面。
房俊叹气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除非功勋者得陛下之封地、以及国家赋予之永业田,其余皆为国家之土地,汝等钟鸣鼎食、富贵已极,又为何侵占国家之田?‘盗耕种’之罪,汝等莫非以为只是摆设?”
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算是开荒也要有严格、合法的程序才行,否则就算是“盗耕种”。
《贞观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过杖六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于宽闲之处者,不坐。”
“盗耕种公私田者,一亩以下笞三十,五亩加一等,过杖一百,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荒田,减一等。”
“诸妄认公私田若盗贸卖者,一亩以下笞五十,五亩加一等,过杖一百,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二年。”
“诸在官侵夺私田者,一亩以下杖六十,三亩加一等,过杖一百,五亩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半”……
占田过限、“盗耕种”公私田、妄认公私田盗贸卖、在官侵夺私田等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罪责既定,无论官民一并处罚,绝无枉纵,只能“罚赎”。
现在“罚赎”之制已经废黜,只要“三法司”定罪,足以将河南世家彻底打倒。
裴怀节几乎无语,只能说道:“律法不严、监管不力、贪心不足……诸多原由兼而有之,朝廷是打算追究到底吗?”
纵然律法昭昭,那天底下哪一个世家门阀不侵占、兼并土地?
没有土地,何以传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