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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袭鸡(2 / 5)

「喝酒如喝水」,一个「色胆能包天」,一个「要钱不要命」,一个「好斗似疯狗」。

这其中,有两人已经登场了。

其一,就是「要钱不要命」那位,即「钝刀」姜暮蝉。

其二,是「喝酒如喝水」的那个,他便是在「龙头杯」上化名吴代,替沧渡帮出战的晁亢,绰号「拙拳」。

而眼下,把「鸡」都给惊着了的这位,无疑就是「色胆能包天」的那个了。

此人姓于,名渐离,今年四十出头,其诨号是上述四个人当中唯一一个和武功无关的——这厮人称「嫖圣」。

顾名思义,这位一辈子没别的爱好,银子到了手,便全花到青楼里去了。

列位注意啊,他只是逛青楼,他可不采花;事实上,于渐离在道儿上的口碑是这「惹不起四人组」里最好的,可说是五湖四海朋友遍地。

而且,他的过去,也颇具传奇色彩……

传说,于渐离的出身很高,极有可能是皇亲国戚,所以他从小就吃过见过,其眼界和格局都非一般人可比,琴棋书画啥的也都学过点儿。

但是呢,由于年少轻狂,他在二十出头那会儿惹出了许多的风流韵事:什么今天跟寡妇私奔,明天和表婶儿幽会,后天又去勾搭尼姑……

本来这也都还好,因为跟他传绯闻的这些妇女,甭管年龄和职业吧……至少都是单身,那个表婶儿跟他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家里人顶多把他当成是口味跑偏版的段正淳。

然,某天,于渐离越过了一条非常危险的界限——据说他跟一位身份极高、且跟他绝不可能有结果的皇室成员产生了感情。

关于这个人究竟是谁,众说纷纭。

有说是当今皇上的姐妹的,也有说是皇太后的,甚至有说是皇上本人的……

反正这事儿非常之离谱,于渐离后来被说成是「色胆能包天」就是由此而起。

但真相究竟如何,如今世上已经没几个人知道了,于渐离自己不说,皇室那边就更不会说啥了。

总之就是别问,谁问谁死。

那段感情最终自是无疾而终,于渐离没有被处死,但他和家族彻底切断了关系,从此开始浪迹江湖。

他二十多岁才开始学武,上过少林,去过武当,走过西域,踏过东瀛,不知不觉中,倒也学得一身杂七杂八的本领。

他能耍剑,会藏镖,噼个葫芦带俩瓢;游四海,戏人间,江湖转入绿林道。

有人也许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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