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晋之默然不语。秦好好自嘲的笑了笑,“晋之,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我的心思又一直在你的身上,其实你想什么,我一直都知道,你嫌弃我不够秀丽,你喜欢精致婉约的女孩儿,就像小时候我们一起看天龙八部,我们都喜欢精致玲珑的黄蓉,但你说我是浓眉大眼的华筝,你喜欢精致女孩儿细腻,你不喜欢我的大大咧咧的粗放,你和我提出分手后,我偷偷去看过几次高风晴,她的确是你梦中晴人的模样,所以后来我就释然了,我应该恭喜你,终于找到了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而不是因为我们过去的感情,勉强自己继续我们之间的恋情,那对你、对我,都不公平。”陆晋之咬了咬牙,艰难说:“不……不是这样的……”最初和高风晴在一起时,他也曾以为,他喜欢的是精致婉约的女孩儿。高风晴优雅、细腻、风情万种,只是静静在窗边坐着,就像一幅美好的画卷。与高风晴相比,高风晴就像一娟精美无比的丝缎,而秦好好则是一块平淡无奇的粗布衣裳。他对高风晴一见钟情,并渐渐沉伦。他以为,高风晴才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是真正接触之后,他却发现,丝缎有丝缎的好处,粗布衣裳也有粗布衣裳的优点。可秦好好在一起时,秦好好从来不作、不矫情、不迟到、不挑食、不扭捏、不造作。可和高风晴在一起之后,高风晴和他约会至少要迟到半小时,吃饭像个孩子一样挑食,喝水一定要他倒好放进她手中才肯喝,出门一定要他帮着开车门、系安全带、付钱、拎包。在陆晋之心目中,男人照顾女人是绅士,男人帮自己的女人开门、系安全带、付钱、拎包,是天经地义,他并不觉得高风晴做错了什么。可是人毕竟不是机器,他也会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一旦他有某一点,没做到高风晴期望的那样,高风晴就会和他冷战闹脾气,要让他像哄公主一样哄她,才肯重展欢颜。偶尔一次两次还可以,权当恋人之间的情趣,可每天都这样,让陆晋之疲惫不已。原本谈恋爱是件放松开心的事,可和高风晴一起谈恋爱,他每时每刻都要强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生怕哪里做的不够细致,惹碎高大小姐那颗玻璃心。他累了。他发现自己虽然喜欢馨香扑鼻的鲜花,却没有种花人的耐心和毅力。像他这样的性格,还是比较适合种几盆平凡无奇的吊兰或者芦荟,虽然不香不漂亮,但却可以释放氧气,净化空气,后者还能解毒入药,简直一本万利。和高风晴在一起待的时间越久,越发现其实秦好好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理智、自立、识大体,就像宽大舒适的棉麻衣服,不管何时何地,都能让他觉得十分舒服。渐渐的,他兴起了要和高风晴分手,和秦好好